杂诗四首
宋 · 王之望 · 五言
原文
龟肉不可食,蟹螯不中卜。
龟以壳自戕,蟹以味见戮。
所养殊毅豹,所亡等臧谷。
一足致患害,内外皆鸩毒。
嵇康坐才死,霍禹以势族。
乐哉蟹螯中,贮此老龟肉。
译文 / 白话释义
乌龟的肉不可以吃,螃蟹的螯也不适合用来占卜。乌龟因为它的壳而自己招致伤害,螃蟹因为它的美味而被杀戮。所得到的滋养与毅豹全然不同,所失去的却和臧谷相同。一只脚就能带来灾祸危害,里里外外都是鸩毒。嵇康因为才华而被处死,霍禹因为权势家族而(招祸)。快乐啊就在这螃蟹的螯里面,存放着这老龟的肉。
注释
杀害,伤害。音qiāng。;杀。;指古代齐国的两个隐士,此处应是表示不同的境遇等意。;出自《庄子·骈拇》中的典故,代指得失相同的情况。;鸩鸟的羽毛有剧毒,这里指致命的毒害。;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他因得罪司马昭而被处死。;霍光之子,霍光死后,霍禹因家族权势而妄图谋反,最终被诛杀。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比兴手法。诗中先言龟肉不可食、蟹螯不中卜等看似荒诞的现象,实则是起兴,引出后面关于因自身特性而招致灾祸的思考。通过龟和蟹的遭遇类比人事,如嵇康因才而死、霍禹因势族而招祸,把自然之物与社会人事联系起来,具有深刻的讽喻性。在情感表达方面,全诗弥漫着一种深沉的悲哀和对世事无常的感慨,对有才者、有权势者因自身的特点而遭受厄运表达了同情与无奈。在意境营造上,诗中描述龟和蟹的部分营造出一种略显诡异、残酷的氛围,与后面人事的悲剧性相呼应。主题思想上,借物喻人,揭示了在社会中无论因才华还是权势,都可能遭受危险的黑暗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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