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谣五首 其二

明 · 王廷陈 · 五言

原文
兔在麓,跣则逐,居则肉
译文 / 白话释义

兔子在山脚,如果它奔跑就追逐它,如果它不动就把它当作食物。

注释

山脚的意思。如‘山麓’一词,常用来表示山脚下的地带。;本义是光着脚,这里可理解为奔跑、逃窜的样子。;此处作动词,意为食用、当作肉。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此句运用了白描手法,简洁而直接地描绘出一种场景。没有过多的修饰词,却生动地勾勒出人们对待兔子的两种态度,即追逐奔跑的兔子和将静止的兔子作为食物。在情感表达方面,比较隐晦地传达出一种人类对于猎物的本能态度,这种态度冷静而现实。在意境营造上,营造出一种自然而原始的狩猎场景的意境,让读者仿佛看到在山麓之下,人与兔之间的关系。主题思想则反映了古代人们与自然界生物的关系,表现出一种对自然生物的利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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