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 其一

宋 · 李昴英 · 五言律诗

原文
谕贼散私财,冥顽不可囘
愤然瞋目骂,吾已戴头来
一死当凶刃,千家免劫灰
遗孤元未有,行路为悲哀
译文 / 白话释义

晓谕贼人散去自己的私财,可那些冥顽不灵的贼人却不肯回头。(楼海司法)愤怒地睁大眼睛大骂贼人,说我已将头颅带来(毫不畏惧)。一人面对凶刃而死,千家百姓得以免于被抢劫而化为灰烬。(他)本来就没有遗孤留下,行路之人都为他感到悲哀。

注释

愚昧顽固。冥,míng。;同‘回’,返回、回转的意思。huí。;发怒时睁大眼睛。瞋,chēn。;本指劫火的余灰,这里指被贼人劫掠后的惨状。;被遗留的孤儿。

赏析

这首诗从文学手法上看,通过叙事的方式展开,简洁而生动地勾勒出一位英勇司法官的形象。首联叙述楼海司法试图用散私财的方式劝谕贼人改邪归正,然而贼人冥顽不化,简单几笔便写出事件的开端。颔联通过‘愤然瞋目骂,吾已戴头来’这样生动的描写,直接展现了楼海司法的英勇无畏,一个面对贼人毫无惧色、大义凛然的形象跃然纸上。颈联‘一死当凶刃,千家免劫灰’则从他的牺牲和百姓受益的对比中,进一步升华其英勇之举的意义,突出他自我牺牲精神的伟大。尾联‘遗孤元未有,行路为悲哀’又从他没有遗孤这一角度,引发人们更深的同情与哀痛,在情感表达上层层递进。在意境营造上,诗中虽没有描绘出宏大的场景,但从楼海司法的英勇行为与百姓免灾的结果对比中,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壮烈与悲壮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对楼海司法英勇无畏、自我牺牲精神的歌颂,同时也表达出对他的同情与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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