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江上兵退挈家稍出村至三坳岭适从弟懋和亦自蓝田陂归同门久离喜遂复聚

明 · 刘崧 · 五言律诗

原文
即返非吾计,相逢幸汝归。
山中茅屋在,江上故园非。
泪应啼猿落,心随断雁飞。
十年伤骨肉,飘散复相依。
译文 / 白话释义

马上返回不是我的打算,有幸能与你相逢你已归来。山中的茅屋还在那里,而江上的故乡却已改变。眼泪应当随着啼猿而落下,内心如同失群的孤雁一般飘飞。十年来骨肉分离令人悲伤,如今飘散之后又能相互依靠。

注释

带领全家;恰好;堂弟;山坡,斜坡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山中茅屋在,江上故园非’,将山中茅屋的依然存在和江上故园的改变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战争等因素对故园的破坏。情感表达十分真挚,通过‘泪应啼猿落,心随断雁飞’,把看到眼前景象的悲痛之情与啼猿、断雁联系起来,借景抒情,非常生动地传达出内心的悲伤。在意境营造上,借助山中茅屋、江上故园、啼猿、断雁等意象构建出一种孤寂、哀伤又带有一丝欣慰的意境。主题思想围绕着骨肉离散后的重逢展开,抒发了对战争的不满,战争导致家园变故,亲人离散,而重逢后的喜悦夹杂着多年离散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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