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其二

近代 · 骆成骧 · 七言绝句

原文
一炬焚书又一坑,李斯曾事赵荀卿
无情枉杀韩非子,黄犬怜君独有情
译文 / 白话释义

一把火焚烧了书籍又坑杀了一批人,李斯曾经侍奉过赵国的荀卿。无情地枉杀了韩非子,只有那只黄犬还对您怀有深情。

注释

焚烧书籍,指秦始皇时期的焚书事件,意在统一思想,控制文化。;坑杀,指秦始皇时期将四百六十余名儒生坑杀于咸阳的事件,是专制统治下的暴行。;秦朝丞相,协助秦始皇统一六国,推行郡县制等重要政策,但也参与了焚书坑儒等暴政。;战国时期赵国的荀子,李斯曾师从于他。荀子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性恶论等思想。;战国末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其思想对秦朝的法治建设有重要影响,但最终被李斯枉杀。;这里指李斯临刑前对其子说想再与家中黄犬玩耍的感慨,体现了他在生命最后时刻对家庭的眷恋,与他之前的残暴行为形成鲜明对比。

赏析

这首诗从历史事件入手,通过对李斯焚书坑儒以及枉杀韩非子等行为的描述,表达了对历史人物的批判和对人性的思考。在写作手法上,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焚书坑儒的残酷与黄犬有情的对比,突出了人性的复杂。意境上,营造出一种悲凉的氛围,让读者感受到历史的沉重。主题上,深刻地反映了专制统治下的人性扭曲和文化摧残,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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